不是傷不起,是不夠傷。




很會寫故事的人,頭殼裡應該是住著一個愛耍愛鬧的小惡魔吧?盡想些鬼點子,硬是要把人藏得好好的黑暗面給搔惹到意慾蕩漾。

你說她無法再用力一點去過好生活,那是因為你跟不上她紊亂的思路。或許是天生異稟的思考能力,也可能是生命承受不了的侵蝕。敲字的力量,來自切膚之痛,愈受傷愈迷人。

有個近乎斷聯的老友,他以前也很愛說自己是一個巫婆,是啊他是個男的,就其實是對異能和魔力太著迷,說自己是巫婆比較可以滿足骨子裡的潑辣因子吧大概。後來有一段時間,他陷入了憂鬱,自此我們的關係就變得疏離,也不曉得是自己的無力感作祟,還是他的疑慮心太重,不經意間,自然而然地,就漸行漸遠了。

偶爾會懊惱是自己選擇了隔絕負能量,所以連人也阻擋在外了。過程和結果還是舒心的,畢竟過去總是兩顆好勝的心爭戰不休,拗累了就掰出一個和解的理由,以為那叫默契,其實也是另一個層次的好勝,怕輸得難看,乾脆掙回偽善的美好吧。

好人做久了,真的是會累的。尤其是那種越做越厭惡自己的好,因為你明明知道真相奇醜無比,卻硬是要演出一齣童話,把自己擺得高高的,以為站得高就看得遠、看得清;後來才發現,其實自己也坐在台下的觀眾席裡,看著自己的笑話。



• 《 SHIRLE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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